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入会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诚邀贵单位加入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是1992年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全省医药商业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协会接受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江苏省商务厅的政策和业务指导。第七届理事会会员单位计155家,据不完全统计,会员单位药品销售占全省药品销售总额的80%以上,会员单位员工约3万多人。
协会工作任务是督促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的情况、建议和要求,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本省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工作,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医药产业,提高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集中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通过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商业健康发展。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始终坚持为政府、为社会、为行业、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以促进医药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在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推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医药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完善行规行约,促进行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会员单位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遵循自愿入会原则,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诚挚邀请广大具有合法资质的医药流通企业、生产企业、涉药物流企业、医药设备、技术、供应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和平台型互联网服务企业等相关企业和咨询培训机构、医药协会及其它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为促进我省医药商业健康、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入会须知
附件2: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入会登记表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2018年12月
附件1: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入会须知
一、为加强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会员组织建设,规范会员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二、入会条件
(一)自愿加入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协会目前仅接纳团体会员单位,采取单位会员制,会员单位推荐入会的理事一般应为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二)遵守《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章程》。
(三)参加协会活动,履行权利和义务,缴纳会费。
(四)具有合法资质,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规模。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登记表》(申请加入理事单位需同时填写《理事推荐表》);
(二)由协会秘书处初审;
(三)报理事会审核通过;
(四)正式成为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会员,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提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搞好会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和团结。
六、协会服务内容
为切实发挥协会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功能和作用,促进协会与会员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交流,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努力为医药企业提供服务,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1、协会已建立的网站,将成为医药企业提供交流经验、加强自律、依法维权以及加强和改进协会自身建设的服务平台,不定期免费为会员单位提供电子版行业最新数据资料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2、将开辟会员信息发布栏目,建立互动平台,帮助会员单位免费发布人才、技术、管理、培训等需求信息,根据企业需要协助承办高峰论坛、培训会、联谊会等,为企业经营服务。
3、协会每月免费为会员单位寄送《江苏医药简报》等内部交流刊物,提供最新的政策法规及行业动态信息资料。
4、协会将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就共同关心或面临的问题开展研讨;聘请政府部门或行业相关专家及专业咨询公司,就政策、趋势、管理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对话;开展会员和上下游客户之间产、学、研、商互相连接,实现资源互补与共享。通过交流协作,解决实际问题,以达成共商共识共赢。
七、会费说明
(一)会员会费收取及标准
会费由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统一收取,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一次。新会员加入协会后,请将当年会费汇入协会账号。两年以上无特殊情况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终止享有的会员资格。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会费标准(经江苏省民政厅审核及协会七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1、会长单位 5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 20000元/年
3、理事单位 8000元/年
4、会员单位 2000元/年
(二)会员会费管理
1、协会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和收取规定收取会费,专人管理。
2、会费支出主要用于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按照协会章程和分会工作条例规定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及协会必要的费用开支等。
3、会费收支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审批程序,接受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长会、理事会报告会费年度预决算情况,向会员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提请会议审议。
4、协会收取会费时,按照规定给会员单位开具江苏省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八、协会开户行、账号和税号(缴纳会费专用)
名 称: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开户行: 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账 号: 320006602010141075962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三楼
电 话: 025-86617746 传 真: 025-86635395
九、会员退会管理
对于一年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将停止服务项目,两年及以上无特殊情况不交纳会费或无参加协会活动的记录视为自动退会,终止其享有的会员服务项目,并将在下一次的全体理事会上公布。协会有权要求企业将退会申请签字盖章后的原件邮寄至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秘书处备案。最终解释权归属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附件2: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入会登记表(下载:/Uploads/201904/5cc8035a0242b.doc)
说明:
1. 理事人选要求是本企业法人代表或领导成员中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代表。
2. 理事人选和联系人如因工作变动更换新人选时,请备函寄协会秘书处。
3. 此表请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方式(加盖公章)同时发寄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秘书处。
4. 电子邮箱:1210160868@qq.com
传真:025-86635395
电话:025-8661774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三楼
邮编: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