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药店注意,价格监测或成常态!

时间: 2022-01-10 04:00:22来源:搜药 作者:admin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一览表》,抽选9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定点药店为医药价格监测点,对医疗机构34种品规的药品和药店的26种品规药品价格进行发布。

将医院和药店的药价公布出来,让顾客自己去对比和选择,可以促进合理定价,也会给不少药店带来压力。


药价公开透明

有宿迁市民表示,“我在‘宿迁医保’微信公众号上仔细研究监测报告,把我经常使用的降压药非洛地平缓释片价格比较了下,发现在不同的药店价格不一样,最贵的30多元,最便宜的24元,我以后肯定会选择便宜一点的那家药店买。”

比价、晒价、控价,宿迁医保据通过医药价格动态监测和“价比三家”,促使部分民营医药机构及时跟进公立医院降价步伐。

以宿迁市钟吾医院为例,热毒宁注射液10ml(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降价幅度14.12%;胰岛素注射液10ml:400IU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降价幅度13.03%,该院9月、10月药品价格逐步与公立医疗机构趋同。

市区某医疗机构负责人表示,通过公开发布的监测报告,他们发现自己有些品种的药品价格高于别的医疗机构,便根据自身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因为报告是面向社会公开的,的确让他们感受到压力,主动地去“控价”。


重点监测6项内容

20218月,宿迁市出台《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简称《制度》),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与发布。各县(区)医保部门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实行动态调整,重点监测和发布内容主要为:

1.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

2.常见病、慢性病常用药品(含口服、注射针剂等);

3.使用量较大的普通医用耗材,使用金额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

4.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5.社会关注热点品种和项目;

6.其他价格监测和发布内容。

《制度》指出,各县(区)医保部门应确定一定数量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价格监测单位,并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各县(区)每月纳入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不少于30家(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4家、一级医院14家、定点药店10家),监测发布药品不少于20种、耗材不少于10种,医疗服务项目不少于10种。

还应对在监测中获取的价格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价格监测报告,于次月5日前汇总上报市医保局。价格监测报告应当包括:监测内容中价格变化情况及原因;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与被监测内容有关的其他情况等内容。

宿迁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介绍,8月至10月,该局选择6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定点药店作为医药价格监测点,分3次对医疗机构的23种药品、24个品规价格以及药店的29种药品、42个品规价格进行监测,选取品种时侧重群众常用或关注度高的药品。

另外,该局通过对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24个同种药品的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民营医院有14种药品的销售价格高于公立医疗机构,相差幅度最高54.55%。该局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价格监测信息报告,通过“比价晒价”,可有效促进控价,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价格预期和市民有序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

 

药店价格监测或成常态

实际上,宿迁市并非唯一一个进行医药价格监测的地方。

2021115日,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常态化、信息化监测管理,深圳市医保局印发《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管理的通知。1110日,深圳“医保药价通”医保药价查询服务,覆盖全市4491家定点零售药店。

该系统的上线,一方面可以让医保患者通过医保药品价格查询服务,实现“价比三家”,不再怕药品买贵的情况出现,进一步保持了药价的透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建立健全医保药品常态化、信息化监管制度,方便市医保局药品价格监管。

此外,医保监管部门使用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价监测系统也同“医保药价通”一并上线,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进行药价监测管理。还将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国家、省、市集采中选产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等九类药品进行重点监测。

医保药价监测在全国都有地方在执行。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泉州市、黑龙江省、安徽省宣城市、湖北省咸宁市、广东省汕尾市等地,均有相关的药品价格监测与发布制度,

20218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拓宽了药品价格监测制度的监测品种范围,将474个药纳入监测范围。

可以预见的是,今后,药品价格监测或成常态,这或许将直接推动部分药品降价,更将督促医药机构合理定价,也倒逼更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进行控价。

Copyright © 2011-2024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 版权所有

协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号 邮政编码:210008 电话:025-86617746 传真:025-86635395

服务信箱:service@jspca.com.cn 苏ICP备12070188号 技术支持: 微云科技